为进一步深化和提升“一站式”心理育人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专业化,从而提升心理育人工作的高质量和有效性,11月8日上午10:30,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各书院心理专干以及各书院遴选的书院工作站心理咨询师,共24位老师,在心理中心团体辅导室进行了“书院心理工作站—心理咨询文书”内容的研讨和修订。
研讨开始,心理中心曹莹莹老师介绍了在书院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整个流程,重点强调了心理咨询规范文书对于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重要性。曹老师讲到:心理咨询文书的专业性及规范性,对于我们确立咨询工作的内容、边界以及咨询师和来访者的权力及义务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
接下来,曹老师就书院心理育人工作中咨询文书的内容做了全面细致的解释与说明,这些文书包括《来访者信息登记表》、《心理测量量表》、《心理咨询知情同意书》、《安全协议》、《不自杀承诺》以及《心理咨询档案记录》,并广泛征集了各位书院心理专干及咨询师的想法和建议。
老师们认真倾听,提出了很多的困惑,如咨询中出现危机怎么办、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签订《安全协议》和《不自杀承诺》、如果在判断“学生是否需要就医”方面出现困难怎么办、心理咨询记录是现场记录还是咨询后记录、如何把控辅导员和书院咨询师之间的关系、书院心理咨询工作中如何遵守伦理、如何区分心理咨询记录的客观性及主观性等等。对这些困惑,全体老师群策群力,热烈研讨,最后,曹老师进行了汇总并对所有困惑给予了专业的解释,心理中心的其他老师也做了重要补充。
通过对书院心理工作站心理咨询工作所有文书的认真研讨,心理中心会对研讨中集中反映出的问题和老师们提出的想法及意见,积极思考、反复修改、精心打磨,最终形成适合书院心理咨询工作的心理咨询文书库,以期为高效和规范开展书院心理咨询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